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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一故意與幫助故意 | |
蕭宏宜 | |
2010.12.15 | |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166 期 /144-149 頁 | |
5 | 點閱次數:2373 |
20 點 | 銷售明細:|
蕭宏宜 |
- 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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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競合;擇一故意;打撃錯誤;概括故意 |
何謂擇一故意?擇一故意一旦出現打撃錯誤,如何評價?幫助故意的內涵為何?外表無害的日常活動或職業行為,在具體情況下如使犯罪的實行成為可能或更容易,此等「中性的幫助行為」是否可罰?本文認為,如僅將擇一故意的觀察重點置於客觀面,則不論擇一故意或累積故意,由於其所製造的風險,行為時均及於數個行為客體,採取競合解決的處理方式,會導致擇一故意與累積故意無所區別。只要行為人的故意實現,除非未遂的部分處罰較重,原則上僅成立故意既遂罪;如果故意未實現而對全部的行為客體均屬未遂,亦只成立一個故意未遂罪。 |
【要點】 【分析】 壹、乙用十字弓射死丁的行為,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罪-打撃錯誤與擇一故意的法律效果 貳、甲出借腳踏車的行為,不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罪的幫助犯 【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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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擇一故意+累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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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行為人認知自己的行為可能侵害他人,但確信好運當頭不會發生意外,若犯罪結果仍發生時,行為人之認知為下列何種?
(A)未必故意
(B)有認識過失
(C)擇一故意
(D)累積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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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班上四位同學分別提出關於「古典小說」的闡釋,下列哪一位的說法最正確?
(A)甲同學:傳奇是唐代有結構的小說,取材廣泛,內容涵蓋愛情、神怪、俠義等,以《西遊記》為其代表作
(B)乙同學:宋代時,話本小說是說話人用以演述歷史故事、佛經故事、神怪故事、社會故事的底本,以《水滸傳》為其代表作
(C)丙同學:明清時,產生分章分回,以敘述故事為主的長篇小說,如《世說新語》組織嚴密,且內容包羅萬象,是章回小說的名著
(D)丁同學:清朝學者李漁提出《水滸傳》、《三國演義》、《西遊記》、《金瓶梅》為小說界的四大奇書。
049
開車肇事致人死傷,如果出於故意,是依故意殺人或傷害罪處理。
(A)O
(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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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關於構成要件故意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故意必須於行為時存在
(B)故意的行為人必須對於構成犯罪事實的發生有所認知
(C)故意包含對於客觀處罰(可罰性)條件的認知
(D)故意可分為直接故意與未必故意(間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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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結合犯是故意犯與故意犯之結合
(B)加重結果犯之基礎犯罪必為故意犯
(C)集合犯是在時間、空間緊密之情形下所為接續數個動作之犯罪類型
(D)共謀共同正犯是由數個正犯事先共同謀議,而僅推由其中部分之人實行犯罪
择一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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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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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一故意,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将会在几个犯罪对象中发生具有确定的认识,但究竟会发生于哪个犯罪对象则没有确定的认识。不确定故意的一种。主要特征是,侵害的客体已经明确,侵害对象的范围也有限制,只是具体的侵害对象还无明确认识,从而导致危害结果认识的不确定。例如,对并肩行走的某甲和某乙开枪射击,行为人知道甲乙必有一个中弹,但究竟哪个人中弹,行为人并无确定性认识。择一故意与概括故意不同。择一故意是有限制的不确定,即其不确定的对象范围较小。概括故意不确定的对象范围较大,很不特定。 [1]
中文名 择一故意 外文名 Alternative intention 来 源 刑法学术语 释 义 不确定故意的一种
刑法学术语,不确定故意的一种。
择一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对侵害的具体对象尚不明确的心理态度。
择一故意的侵害客体已经明确,而且侵害对象的范围也有限制,只是具体的侵害对象还不明确。例如,李四意图谋害男甲与女乙。一次,当男甲与女乙在长椅上谈话时,李四在50米处用枪向二人射击。当时,李四只有一发子弹。李四当然知道自己的射击行为一定会造成男甲或女乙的死亡,但究竟会打死男甲,还是女乙,李四则不能肯定,但无论打中谁,都是他所希望的。所以,择一故意是直接故意的一种形式。如果行为人放任几种危害结果中的一种结果发生,不宜视为择一故意。择一故意的本质在于行为人的自觉选择性,在于几种危害结果都在行为人的追求范围之内,实际结果则二者必居其一,因此,择一故意是有限制的不确定,与概括故意相比,具有非此即彼、必居其一的特定范围和条件。
参考资料- 1 邹瑜.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