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機構體檢項目

    入院需知

    誠摯歡迎您及家中長輩、親友加入我們這個大家庭,為求建立完整的健康照顧計畫,下列事項請您詳閱,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院(04-2281-7088),我們非常樂意為您說明。

    壹、依本院收費標準辦理.月繳(每月10號前)
    貳、住民體檢:(請務必配合)

     

    院內規定

     檢查資格

    1.入住前請先至醫療院所或配合的醫院做全套體檢。
    2.體檢報告正常方可辦理入住手續。

     檢查內容

    1.尿液常規

    2.血液常規、B肝抗原及抗體

    3.Sugar、GOT、GPT、BUN 、Creatinine、Na、K、Abumin、TG、Cholesterol

    4.胸部Ⅹ光

    5.糞便常規(寄生蟲、阿米巴痢疾、桿菌性痢疾)

     備註

    1.健康檢查可配合成人健檢或老人健檢使用

    2.抽血檢查前10小時,請勿吃任何飲食。

    3.體檢報告三個月內有效。

    參、應備物品:
       入住時,請攜帶以下物品:                  
       一、 證件(入住住民):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2.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無則免付)一份
            3. 健保IC卡正本,放本機構保管使用     
            4. 兩位重要關係人的身份證及印章、配偶及所有子女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二、醫療紀錄:出院病歷摘要一份   
       三、藥物(內服/外用):
           1.內服(含藥單)    
           2.外用(含藥單)
    四、衣物:請依季節斟酌帶合宜之衣物(盡量繡名字) 、拖鞋(防滑)一雙、襪子數雙
    五、日常用品:

    1.臉盆  2.毛巾  3.牙刷  4.牙膏  5.漱口杯  6.洗澡球  7.乳液  8.輪椅 9.其他

    入院需知

    至傑護理之家

    入住須知

            誠摯歡迎您及家中長輩加入我們這個大家庭,在您考慮將家中的長者委由我們照顧前,為求建立完整的健康照顧計畫,下列說明請您詳閱,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中心服務人員為您說明,感謝您以及貴家屬的配合!

    一、   體檢證明  (依衛生局規定入住後每年度皆需有體檢證明)

            (※請先到衛生所或目前住院醫院完成以下項目。)

           體檢項目應包括:一般生化檢查、一般血液檢查、一般尿液檢查、胸部X光檢查、傳染病檢查:B型肝炎、C型肝炎、梅毒、愛滋、阿米巴痢疾、桿菌性痢疾、寄生蟲及皮膚等檢查。

    二、   應備物品

    (入住時請攜帶以下物品)

    相關證件

    «保證人及連帶保證人印章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健保IC卡

    «殘障手冊正本

    «重大傷病卡

    醫療紀錄

    «病歷摘要一份

    «體檢報告一份

    «診斷證明書一份

    藥物

    (內服/外用)

    «藥袋(附藥名)

    «慢性病處方簽

    «下次回診預約單

    其他中藥

    保健食品

    «外包裝(附成份說明)

    換洗衣物

    «長袖、短袖各五套、外套三件(冬季請加帽子兩頂及襪子五

    雙) (以寬鬆舒適為原則)。換季時請自動更換衣物,衣物為消耗品請每年定期更新。

    «鞋、襪各一雙

    «盥洗用物(牙刷、牙膏、漱口杯)一套

    三、   探訪須知

          Ø為不影響長者作息,本中心會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晚上9:00如有特殊訪客時間請先向本中心提出要求。探訪時請維持室內安寧。

          Ø為維護長者健康,本中心嚴禁室內吸煙與喝酒。

    四、   個人/公用物品保存

       Ø貴重及不需要之物品,請家屬帶回妥善保管,以免遺失。

          Ø房間內皆配有床頭櫃、衣櫃,可自行佈置並請愛惜使用;非長者個人物品請勿移動或帶走。

    五、   請假規則

       Ø長者需有家屬陪同,需填寫「住民外出請假單」,護理人員將核對身份,並交代 必要注意事項。

        Ø陪同長者返回中心時,應告知工作人員長者外出時之身體情況或特殊事件。

    六、   電話使用

      Ø本中心電話僅提供機構公務用,請勿自行使用,若有需要請向護理站提出。

      Ø在不影響業務原則下,長者可由工作人員協助下至護理站使用市區電話,但請控制電話使用時間。

    七、   用電安全

        Ø本中心電力負載有限,為維護長者安全,請勿私接任何電線,不可使用核定(收音機)以外電器用品,如有需要請向護理站提出需求申請。

    八、   用藥安全

          Ø長者藥物皆由護理站保管,若有身體不適情形,本中心會請醫師診治或協助就醫請勿私自帶藥給長者使用,若有特殊藥品請交由護理人員保管給予。

    九、   過去生活/作息經驗

       Ø請主動提供長者平常生活作習、生活特殊習慣、飲食習慣、有無跌倒經驗等,並且於長者入住1週內會邀請您參與新住民座談會,讓長者與照顧團隊彼此能更快互相適應與融入。

    十、   就醫規則

         Ø當長者需就醫時,將通知家屬親自或由工作人員代為陪同至相關醫療院所診治。

         Ø當長者病況緊急時,本中心會立即通知家屬,並將長者緊急送醫。

         Ø長者若有認知行為干擾或影響自已及其他住民安全之行為時,本中心將通知家屬前來陪伴並協商治療事宜。

    十一、       服務時間

       Ø本中心24小時均有護理人員值班,如有任何事項請隨時來電與本中心聯絡:

          聯絡電話:(02)8964-1787    (02)8964-1797

          傳真電話:(02)8964-1757

    十一、社會補助

        Ø符合台北市社會局托育補助對象可申請,申請核可者本機構可接受補助。詳情請洽個案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區公所。(資料應備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身分證、印章、三個月內之醫師診斷證明、前一年度所得、不動產清單、前一年度稅籍清單等資料。)

    十二、費用說明

        Ø入住時即繳納相關費用,而後每月10日前繳納當月月費。(其餘相關規定依雙方簽訂之委託照護契約書內容辦理之。)

        Ø入住保證金3萬元,退住時無息退還。

        Ø依核定之月費繳納,本機構最低月費為32,000元,其餘各項依個案狀況不同而核定收費,秏材費、醫療費、交通費、輔具租賃費及護理費等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