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卡 斯 族

有關道卡斯族一名之來源,始自日本統治時期明治三十七年(1904),日本學者伊能嘉矩透過語言,人類學的方法,將平埔族分為十族。有邵族,凱達格蘭族,雷朗族,道卡斯族,噶瑪蘭族,巴則海族,巴布拉族,和安雅族,貓霧剌族,水沙連族,西拉雅族。

行政沿革

道卡斯族在明鄭時期,明永曆二十四年(清康熙九年,1670)隸屬天興縣。鄭經命「 劉國軒經略蓬山八社,後龍五社 」,為漢人統治道卡斯族之始。康熙二十三年(1684)改隸諸羅縣,雍正元年(1723)改隸彰化縣(淡水海防廳),雍正九年(1731)大甲溪以北歸淡水海防廳管轄,雍正十一年(1733)淡水廳治由彰化縣移駐竹塹(今新竹市)。光緒元年(1875)以淡水廳之一部分,增設新竹縣道卡斯族歸新竹縣管轄。光緒十三年(1887) 台灣建省,首任巡撫劉銘傳準設郡縣,中路新設台灣府,為省會首府。全省劃為三府,以大甲溪以北至中港溪為界增設苗栗縣,蓬山八社及後龍四社,中港除外,歸苗栗縣所轄。竹塹社,中港社歸新竹縣所轄。

族群名稱來源

道卡斯族又名斗葛族,閩南語音近於大甲,故又稱大甲族。始自日本統治時期明治三十七年(公元1904年),日本人類學者伊能嘉矩通過語言、人類學的方法,將平埔族分為十族,道卡斯族歸類為平埔族的其中一支。

三大社群由來

雍正九年奉文彰化縣,撥歸管轄土番大社八社(內附小社二十四),額徵銀一千二百五十八兩一錢三分六厘。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為始, 豁免社餉,改照民丁例(每丁徵銀兩錢),減徵社餉銀九百九十三兩一錢三分六厘。實徵土番八社(內附小社二十四社)共番丁一千三百二十五(每丁徵銀兩錢),共徵銀二百六十五兩(內蓬山社並附大甲東,苑裡,南日,貓盂,德化,房裡,雙寮,吞霄等社,番丁共三百五十;後龍社並附新港仔,貓里,加志閣,中港等社,番丁共三百七十;竹塹番丁八十九。由台灣府志即可看出,徵番社銀兩即由崩山社,新港仔社,竹塹社三大社統籌,徵銀,這是道卡斯三大社群之由來.

分布

道卡斯族的範圍南起大甲溪,北至湖口台地、楊梅鎮、龍潭鄉一帶,南北長距離約一百公里.東部以南北第二縱向山脈、關刀山山脈、八角崠山脈、獅頭山至新竹關西鎮的馬武都坪一 東部以南北第二縱向山脈、關刀山山脈、八角崠山脈、獅頭山至新竹關西鎮的馬武都坪一帶,西至臺灣海峽。 帶,西至台灣海峽。 道卡斯族含括台中縣、苗栗縣、新竹縣、部分桃園縣。 道卡斯族含括台中縣、苗栗縣、新竹縣、部分桃園縣。 主要活動範圍以沿 主要活動範圍以沿 海一帶及丘陵各河谷沖積成的平原為主。 海一帶及丘陵各河谷沖積成的平原為主。

主要河川

鹽港溪 ,客雅溪 ,頭前溪 ,鳳山溪,蓬山八社

族群的發展變遷

據說道卡斯族中曾有部分族人遷移到南莊地方,後來變成了賽夏族,但文獻上並沒有記載,倒是鹹豐九年,真有族人移居宜蘭,兩年後,這支新移民因隨身攜帶的火槍武器,被漢人用物品交換的方式拐走了,所以失去立足競爭的實力,只好再返回故居地,但回程中遇到了大甲西社等社群正欲遷往埔里,也就一同前往。

到清末以及後來的日治時期,都將道卡斯各部落統稱為“新港十一社”或“竹塹十一社”;其主要聚落大致可以分為三群:

1.崩山群:舊志中所稱的“崩山八社”或“蓬山八社”,主要包括大甲東社、大甲西社(德化社)、日南社、日北社、雙寮社、貓盂社(興隆社)、房裡社、苑裡社、吞霄社等。道光年間(1823─1831年)此群中的雙寮、日南、日北、房裡、吞霄、苑裡等社,加入中西部平埔五族聯合遷移埔里的行動,幾乎全部遷至埔里。

2.後龍群:後龍四社主要是包含後龍社、新港社、中港社、加志閣社及貓里社等(貓里社在今苗栗市,後來與加志閣社合稱為貓閣社)。

3.竹塹群:主要是竹塹社,以及清初文獻記載中的眩眩社。

傳統祭典

台灣自有文治以來,有關於道卡斯族的傳統祭典,在文獻上記錄得相當少都集中在豐年祭(牽田)與祭祖上,偶有提及其他祭典,但,二種祭典的儀式卻相互混雜不清.實際上有關於道卡斯族的傳統祭典可分為三種:

第一種:豐年祭

道卡斯人稱作牽田,牽田又分為做旗頭,做旗尾二個節日,各為三天,族人興致高時,則可由旗頭一苴做到旗尾,白天狩獵,晚上慶祝共同分享獵物.

第二種:祭祖(潑水節)
巴代祭祖對道卡斯人來說是最神聖一個節日,因此在祭典這三天中存有許多的祭忌,禁止外人進入社中,早期新港東社,西社各有社城,祭典時會關閉社門,書寫牌子掛在社門旁,敬告外人不得進入,同樣的,這三天族人也不得外出,只可在社內活動,不可進入他人大廳,必須放下身邊所有的工作,不得敲打,家禽家畜也必須關好,以免闖入大廳打擾到祖靈.

因道卡斯人對祖靈的虔誠產生了許多的禁忌,許多的限制唯一的目的就是深怕祖靈被觸怒,也因此讓外人感受到他的神秘色彩(在道卡斯牽田的慶典中,外人是可以進入的).

道卡斯人稱作巴代(Patai)是敬祖的意思,也是道卡斯族人視為最神聖的節日,但對外人而言,則是最具神秘色彩的節日. 巴代當天早上祭墳回來,全家聚集大廳(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或廚房,在毛蘭上裝滿食物,(早期是使用道卡斯族的傳統木盤,後來因經濟形態的改變才改用毛蘭)其中有鹿肉,鹿酒,鹿肉是由族人到埔里購買的有家族則表示,外人知道我們的節日,會拿來賣,有的家族則改用豬肉取代,另外尚有糯米酒,魚,菜及用小魚乾與糯米做成的飯糰(小孩子最喜歡,拿著到處閒逛玩耍),放置於大廳或廚房的地上,由家族中最年長的女性(漢化時漸由男性取代)先行禱告再繞行二圈後,家族成員再跟其後繞行第三圈,繞行中各取鹿肉,糯米飯些許放置地上,說是要請祖先吃的,有的家族則是將鹿肉放置於大廳的四個牆角,有的放在大廳門的兩邊,禮成後家族成員蹲坐(史料上稱作「□」)成一個圓圈,圍著裝滿食物的毛蘭即可隨意最食.

吃飽外出時,年長的女性會站在門旁向每個人身上灑少許的水示意祝福,去污穢,此後三天各戶可隨意到處串門吃喝,可以拿著水桶,水瓢到處向人潑水,興致高時彼此跳入水塘或水圳中相互潑灑,也許這正是東南亞民族潑水節的最原始形式與原由,也是台灣原住民中唯一有潑水節的一個民族.

日治時期,日人推動街道改造,城牆因此被毀了,外人可以輕易的進入社內,族人為保護祖靈會用潑水的方式,來驅趕他們,遇到頑固不顧離開者就潑糞便,擅闖禁忌者往往也會遭受到報應,生病或死亡,據耆老表示滿靈驗的,因此外人也不大敢進來.

第三種:祈雨祭

是一個不定期的祭典,唯有乾旱時期才會舉辦的祭典,也是道卡斯族傳統祭典中,唯一不曾在文獻中或田野調查紀錄上出現的一個祭典.

習俗漢化過程

在平埔族群中,道卡斯族算是其中相當強勢的一個民族,但在平埔族群的漢化過程中,道卡斯族也是相當特殊的一個例子,因為在時間上道卡斯族的重大慶典完全與漢人的祭典重疊,諸如道卡斯族的巴代時間上與漢人的清明節祭祖重疊,而且性質完全一樣.做旗頭則是與漢人的中元普渡撞日,新港社在這一天有舉旗慶典,漢人也要在廟前豎起竹竿安營旗.農曆八月十五日漢人的中秋節,也正是道卡斯族人做旗尾的日子,從表面上看來,時間上的巧合使道卡斯族的漢化比其他族群快,也因時間上的巧合,使道卡斯族的遺風可以寄附於漢人的節慶中,存續了一段時日,不知是幸或不幸,終究對整個平埔族來說是相當特殊的一個例子. 在漢人的影響下,巴代的傳統習俗開始慢慢在消失了,而一九三九年日人推動的皇民化,則是一道催化劑.

道卡斯族(Taokas)为台湾少数民族,此名称为日本学者伊能嘉矩所取,又名斗葛族,闽南语音近于大甲,故又称大甲族。道卡斯族分布于新竹、苗栗、台中一带的海岸平原区,以大甲为核心。清代道卡斯族人为避闽粤械斗等因素,全族几乎迁徙至埔里。中国嘉庆道光两朝时期,是包含道卡斯族的中部平埔族各社及族群的觉醒时期,但为时已晚大势已去,虽然走上迁徙一途,但还是造成各社群的没落并造成道卡斯族在内的平埔族人消失。台湾少数民族之一.道卡斯族生活区域是在新竹、苗栗台中的沿海平原一带,主要社群有16社,还有不少。有关道卡斯族一名之来源,始自日本统治时期明治三十七年(1904),日本学者伊能嘉矩透过语言,人类学的方法,将平埔族分为十族。有邵族,凯达格兰族,雷朗族,道卡斯族,噶玛兰族,巴则海族,巴布拉族,和安雅族,猫雾剌族,水沙连族,西拉雅族。

中文名道卡斯族外文名Taokas总人口约500主要居住地台湾北中部语    种道卡斯语名    人刘政鸿、纪政类    型族群

道卡斯族又名斗葛族,闽南语音近于大甲,故又称大甲族。始自日本统治时期明治三十七年(公元1904年),日本人类学者伊能嘉矩通过语言、人类学的方法,将平埔族分为十族,道卡斯族归类为平埔族的其中一支。

道卡斯族在明郑时期,明永历二十四年(清康熙九年,1670)隶属天兴县。郑经命「 刘国轩经略蓬山八社,后龙五社 」,为汉人统治道卡斯族之始。康熙二十三年(1684)改隶诸罗县,雍正元年(1723)改隶彰化县(淡水海防厅),雍正九年(1731)大甲溪以北归淡水海防厅管辖,雍正十一年(1733)淡水厅治由彰化县移驻竹堑(今新竹市)。光绪元年(1875)以淡水厅之一部分,增设新竹县道卡斯族归新竹县管辖。光绪十三年(1887) 台湾建省,首任巡抚刘铭传准设郡县,中路新设台湾府,为省会首府。全省划为三府,以大甲溪以北至中港溪为界增设苗栗县,蓬山八社及后龙四社,中港除外,归苗栗县所辖。竹堑社,中港社归新竹县所辖。

雍正九年奉文彰化县,拨归管辖土番大社八社(内附小社二十四),额徵银一千二百五十八两一钱三分六厘。乾隆二年奉文以二年为始, 豁免社饷,改照民丁例(每丁徵银两钱),减徵社饷银九百九十三两一钱三分六厘。实徵土番八社(内附小社二十四社)共番丁一千三百二十五(每丁徵银两钱),共徵银二百六十五两(内蓬山社并附大甲东,苑里,南日,猫盂,德化,房里,双寮,吞霄等社,番丁共三百五十;后龙社并附新港仔,猫里,加志阁,中港等社,番丁共三百七十;竹堑番丁八十九。由台湾府志即可看出,徵番社银两即由崩山社,新港仔社,竹堑社三大社统筹,徵银,这是道卡斯三大社群之由来.

道卡斯族的范围南起大甲溪,北至湖口台地、杨梅镇、龙潭乡一带,南北长距离约一百公里.东部以南北第二纵向山脉、关刀山山脉、八角崠山脉、狮头山至新竹关西镇的马武都坪一 东部以南北第二纵向山脉、关刀山山脉、八角崠山脉、狮头山至新竹关西镇的马武都坪一带,西至台湾海峡。带,西至台湾海峡。道卡斯族含括台中县、苗栗县、新竹县、部分桃园县。道卡斯族含括台中县、苗栗县、新竹县、部分桃园县。主要活动范围以沿 主要活动范围以沿 海一带及丘陵各河谷冲积成的平原为主。海一带及丘陵各河谷冲积成的平原为主。

据说道卡斯族中曾有部分族人迁移到南庄地方,后来变成了赛夏族,但文献上并没有记载,倒是咸丰九年,真有族人移居宜兰,两年后,这支新移民因随身携带的火枪武器,被汉人用物品交换的方式拐走了,所以失去立足竞争的实力,只好再返回故居地,但回程中遇到了大甲西社等社群正欲迁往埔里,也就一同前往。

到清末以及后来的日治时期,都将道卡斯各部落统称为“新港十一社”或“竹堑十一社”;其主要聚落大致可以分为三群:

1.崩山群:旧志中所称的“崩山八社”或“蓬山八社”,主要包括大甲东社、大甲西社(德化社)、日南社、日北社、双寮社、猫盂社(兴隆社)、房里社、苑里社、吞霄社等。道光年间(1823─1831年)此群中的双寮、日南、日北、房里、吞霄、苑里等社,加入中西部平埔五族联合迁移埔里的行动,几乎全部迁至埔里。

2.后龙群:后龙四社主要是包含后龙社、新港社、中港社、加志阁社及猫里社等(猫里社在今苗栗市,后来与加志阁社合称为猫阁社)。

3.竹堑群:主要是竹堑社,以及清初文献记载中的眩眩社。

台湾自有文治以来,有关於道卡斯族的传统祭典,在文献上记录得相当少都集中在丰年祭(牵田)与祭祖上,偶有提及其他祭典,但,二种祭典的仪式却相互混杂不清.实际上有关於道卡斯族的传统祭典可分为三种:

道卡斯人称作牵田,牵田又分为做旗头,做旗尾二个节日,各为三天,族人兴致高时,则可由旗头一苴做到旗尾,白天狩猎,晚上庆祝共同分享猎物.

巴代祭祖对道卡斯人来说是最神圣一个节日,因此在祭典这三天中存有许多的祭忌,禁止外人进入社中,早期新港东社,西社各有社城,祭典时会关闭社门,书写牌子挂在社门旁,敬告外人不得进入,同样的,这三天族人也不得外出,只可在社内活动,不可进入他人大厅,必须放下身边所有的工作,不得敲打,家禽家畜也必须关好,以免闯入大厅打扰到祖灵.

因道卡斯人对祖灵的虔诚产生了许多的禁忌,许多的限制唯一的目的就是深怕祖灵被触怒,也因此让外人感受到他的神秘色彩(在道卡斯牵田的庆典中,外人是可以进入的).

道卡斯人称作巴代(Patai)是敬祖的意思,也是道卡斯族人视为最神圣的节日,但对外人而言,则是最具神秘色彩的节日. 巴代当天早上祭坟回来,全家聚集大厅(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或厨房,在毛兰上装满食物,(早期是使用道卡斯族的传统木盘,后来因经济形态的改变才改用毛兰)其中有鹿肉,鹿酒,鹿肉是由族人到埔里购买的有家族则表示,外人知道我们的节日,会拿来卖,有的家族则改用猪肉取代,另外尚有糯米酒,鱼,菜及用小鱼乾与糯米做成的饭团(小孩子最喜欢,拿著到处闲逛玩耍),放置於大厅或厨房的地上,由家族中最年长的女性(汉化时渐由男性取代)先行祷告再绕行二圈后,家族成员再跟其后绕行第三圈,绕行中各取鹿肉,糯米饭些许放置地上,说是要请祖先吃的,有的家族则是将鹿肉放置於大厅的四个墙角,有的放在大厅门的两边,礼成后家族成员蹲坐(史料上称作「□」)成一个圆圈,围著装满食物的毛兰即可随意最食.

吃饱外出时,年长的女性会站在门旁向每个人身上洒少许的水示意祝福,去污秽,此后三天各户可随意到处串门吃喝,可以拿著水桶,水瓢到处向人泼水,兴致高时彼此跳入水塘或水圳中相互泼洒,也许这正是东南亚民族泼水节的最原始形式与原由,也是台湾少数民族中唯一有泼水节的一个民族.

日治时期,日人推动街道改造,城墙因此被毁了,外人可以轻易的进入社内,族人为保护祖灵会用泼水的方式,来驱赶他们,遇到顽固不顾离开者就泼粪便,擅闯禁忌者往往也会遭受到报应,生病或死亡,据耆老表示满灵验的,因此外人也不大敢进来.

是一个不定期的祭典,唯有乾旱时期才会举办的祭典,也是道卡斯族传统祭典中,唯一不曾在文献中或田野调查纪录上出现的一个祭典.

在平埔族群中,道卡斯族算是其中相当强势的一个民族,但在平埔族群的汉化过程中,道卡斯族也是相当特殊的一个例子,因为在时间上道卡斯族的重大庆典完全与汉人的祭典重叠,诸如道卡斯族的巴代时间上与汉人的清明节祭祖重叠,而且性质完全一样.做旗头则是与汉人的中元普渡撞日,新港社在这一天有举旗庆典,汉人也要在庙前竖起竹竿安营旗.农历八月十五日汉人的中秋节,也正是道卡斯族人做旗尾的日子,从表面上看来,时间上的巧合使道卡斯族的汉化比其他族群快,也因时间上的巧合,使道卡斯族的遗风可以寄附於汉人的节庆中,存续了一段时日,不知是幸或不幸,终究对整个平埔族来说是相当特殊的一个例子. 在汉人的影响下,巴代的传统习俗开始慢慢在消失了,而一九三九年日人推动的皇民化,则是一道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