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發展署: 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申請外國人來臺工作業務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受理親自送件 為提供更為穩定的瀏覽品質與使用體驗,建議更新瀏覽器至以下版本:IE10(含)以上版本、最新版本Chrome、最新版本Firefox 勞動力發展署: 傳真機號碼:(02)8995-6245 外國人申請業務服務時間: 為提供更為穩定的瀏覽品質與使用體驗,建議更新瀏覽器至以下版本:IE10(含)以上版本、最新版本Chrome、最新版本Firefox 定額進用制度的施行,是為了保障及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對一定員工人數以上的機關(構)課予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鼓勵雇主釋出工作機會進用身心障礙者,使其得以發揮所長、融入社會,並喚起一般社會大眾及企業雇主對其工作能力的肯定。因故無法足額進用,則課以差額補助費,其性質屬於未履行特定法定義務而課徵之特別公課,收繳之差額補助費存入各縣市政府之身障者就業基金專戶,用以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事項。 依據 最新未足額進用名單公告如附件,餘歷史資料可至【首頁-最新消息-歷史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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