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改姓規定與法律條件受到社會文化的影響,台灣大部分的孩子出生都從父姓,有些太太會自嘲自己生的是別人家的孩子,其實在民法第1059條第1項有特別規定,父母在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沒有約定或協調不成者,可以在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也就是說,在法律上孩子的姓氏是可以由父母雙方自行協議,並非強制從父姓。 Show 不僅姓氏可以自行約定,法律也賦予父母幫未成年子女改姓的彈性,不過要遵守修改姓氏規定:
根據上述法條,律師可以針對大家平時最想了解的改姓條件來具體解答一下! Q1.小孩子改姓次數?A:未成年父母可以幫小朋友改姓1次;成年後可以自己申請改姓1次。 Q2.幾歲可以改姓?A:法律並沒有制定未成年改姓的年齡,只有「次數及父母同意後提出書面約定」這些改姓限制;但如果是小孩要自己改姓,必須要年滿20歲。 Q3.改名可以改姓嗎?A:可以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同時想要改名改姓,一樣得由父母同意,並以書面約定、辦理;成年人想改名改姓可以參照姓名條例第1至15條的規範。 搞懂法條後,通常再來民眾就會接著問:改姓程序步驟有哪些?如何向法院申請改姓(記得向法院提出要求是用「聲請」)?或自己上網搜尋離婚改姓2019、離婚改姓2020等關鍵字去查找瑣碎資料,但最後仍不知其所以然,別緊張,律師下一段就來講解改姓方法及改姓氏手續吧! 夫妻離婚小孩改姓其實是挺常見的狀況,根據民法第1059條,小孩改姓分2種方式: (一) 雙方書面約定小孩改姓:
小孩監護權(親權)的歸屬,僅是夫妻離婚時,根據「未成年子女成長的最佳利益」來判定要由誰主要負起行使子女權利義務而已,夫妻離婚或沒爭取到監護權並不代表會丟失父親、母親的身分,因此夫妻離婚後想要幫小孩改姓,只要達成共識,前夫與前妻仍可透過書面約定的方式來進行小孩姓氏變更。 (二) 向法院訴請小孩改姓:萬一,夫妻離婚了,他方不願出面簽訂書面同意小孩改姓時,我們還有另一條路可選擇!也就是向法院訴請變更小孩姓氏。 在實際案例上,通常是離婚爭取到監護權的一方會想幫小孩改姓,然而離婚跟搶監護權的過程不知道會鬧得多不愉快,這時要跟敗訴方談離婚改姓,甚至要求對方簽署書面同意書可能會非常困難。
綜合以上說明,在父母離婚的前提下,監護權可能只會歸屬於一方所有,而有監護權的那方如果想要幫小孩改姓(或小孩自己想改),監護方可以找前夫或前妻,共同以書面約定同意小孩改姓,或是單方面向法院訴請斟酌子女最佳利益,來宣告變更小孩姓氏。 ★改姓成功案例依照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2011年後法官判決改姓通過的原因主要多為「離婚、子女與母親同住」或「父親未善盡保護教養義務」,判決改姓成功案例如下:
其實近年來,法官對於離婚小孩改姓的判決標準有漸趨寬鬆的現象,因此只要從子女的最佳利益出發,有充分的理由說服法官,通常法官都不會太過刁難。 三、小孩改姓步驟與攜帶文件不論是透過哪種方式,想取得小孩改姓的許可都有一定的程序要遵守: (一) 雙方書面約定小孩改姓:父母或離異夫妻協議好,撰寫、簽署子女姓名約定變更書(戶政事務所有提供),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姓氏變更手續。 應備文件如下:
(二) 向法院訴請小孩改姓:可以去司法院官網下載民事聲請狀(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或到法院的櫃檯購買現成的「聲請變更子女姓氏聲請狀」,撰寫完後繳交給法院就可以(如果擔心法律契約寫錯或寫不清楚,也可以委請律師代寫)。 如果經由調解,對方始終不同意,甚至不願出面,此時聲請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請變更小孩姓氏,再交由法官斟酌子女最佳利益判斷。 判決出爐後,若法院同意讓小孩更改姓氏,聲請人就可以拿著法院裁定證明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小孩改姓事宜。 應備文件如下:
當確定要出發幫小孩改姓之前,記得先檢查有沒有攜帶完整的文件及金錢,避免白跑一趟喔! 以上是小孩改姓的相關資訊,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您分享!如果還有相關問題,也歡迎點擊下方或右側按鈕立即進行免費法律諮詢。
女方带孩子再婚改姓流程: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内容来自于法妞问答整理或网络,仅供参考。版权属于作者,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具体是这样的:首先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譬如我在深圳,我12年的时候想改名字,但是却被告知不可以,因为我已年满18岁,当时我拿出了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和派出所人员理论,也没有结果。后面等到15年听说由于民众投诉改名政策放宽了我才又跑去派出所改的。然后按照派出所要求的材料准备递交既可。好像需要15个工作日。
成年人更改户口和身份证,首先在当地派出所,开据一份户口变更的材料,首先由当地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所长以及户籍科科长签字),然后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户籍科,由相关领导人签字,然后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更改参考。 1、姓名原则上不轻易更改,但有下列情况经批准的可以更改:(1)因父母离异更名;(2)再婚子女更名;(3)被收养人更名;(4)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5)名字冷僻、怪异使用不便;(6)确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7)其它有充分理由的;2、更正姓名的审批。对正在受侦查、正在受刑罚(含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劳动教养、正在被羁寸甲人员,不予更改姓名。16周岁以下公民更改姓名,没有充分理由的不应轻易给予更改;符合上述可以更改规定的,在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由所在地派出所所长审批更正。16周岁以上的公民更改姓名,原刚上不予更改,符合上述可以更改规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交户政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被收养或被认领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后,才可给予变更。再婚子女自愿随继父姓的, 须经其生父同意。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变更意见的,公安机关应予恢复。公民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我国民族众多,姓氏较为复杂,有关风俗习惯各异等诸多情形,户口登记机关不应也不便对公民姓名字数加以限制。少数港澳同胞及华侨回内地定居入户时要求使用中英文夹杂或全外文名登记户口的,须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该栏填写,但不允许填写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通婚后本人申请将其户籍登记姓名更改为随夫姓的,可以根据本人的申请, 为其办理姓名更改手续。 摘自百度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