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 新 黑心 油 事件 懶 人 包

  • 1

    越南大幸福公司為飼料商,從未經越南政府核發食品生產廠商證書。

    回應

    越南大幸福公司為「油脂貿易商」,且有政府核發合格營業執照。其營運模式為自熬油場收集原料油脂至一定數量後售出,並無自行生產油脂,自無需取得越南政府核發之食品生產廠商證書。

  • 2

    大幸福公司一向販賣飼料油,僅販售予頂新公司及永成公司(另案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才以食品名義進口。甚至同時期出貨到臺灣其他廠商之油脂,均做為飼料油使用。換言之,大幸福公司並無提供食用油原料之能力。

    回應

    所謂「飼料用」或「食用」均為油脂之「用途別」,而非品質別。越南大幸福販售者乃「原料豬油」,得於未精煉前直接供飼料用,亦得於精煉後供人食用。檢察官顯然是混淆了上述區別。

  • 3

    大幸福公司出售之油脂,並無合法來源證明,審判中所提之來源證明「黃安廠」,經證實為虛偽。

    回應

    黃安廠與本案毫無關連,且所謂虛偽僅為登記地址與實際廠區地址不符。證人胡大光已證述有關越南豬隻養殖、屠宰均無不良狀況,並無所謂無合法來源之狀況。

  • 4

    越南政府由相關機關檢查後,認定大幸福公司所售之油脂為飼料油。

    回應

    越南政府除就「行政管理面」(缺少越南政府核發之食品生產廠商證書)之理由說明外,並未提出「產品本質」為何僅做為飼料用,而不能做為食品用的具體依據,尚難僅憑該函文認定頂新公司所購入之油脂不能供精煉後食用。

  • 5

    頂新公司報關進口大幸福公司之油脂,所檢附越南「vinacontrol」檢驗報告,內容不實。

    回應

    Vinacontrol 採樣流程係由該公司人員前往大幸福公司取樣,係同一時間就同一油槽單一取樣,但大幸福公司可能分批出貨,方有數批進貨檢驗數據相同之情形,並非偽造;又取樣及檢驗人員各該職務分屬該公司農產品部門及分析部門,無證據證明取樣、鑑定人員是否偽造報告之犯意聯絡。

  • 6

    頂新公司於購得大幸福公司之油脂,即知悉所購油脂與送越南「vinacontrol」檢驗報告之樣本不同,即輸入時所提供關於產品之資訊不實。

    回應

    酸價本會因為溫度、水份、運送時間、儲存條件不同而上升,故不得以頂新公司自行驗得之酸價與 Vinacontrol 驗得之酸價不同,即認 Vinaconrol 之報告係造假。

  • 7

    大幸福公司販賣之油脂經檢驗酸價過高、含有害人體健康之重金屬,仍攙入合法食用油中加工製造。

    回應

    所謂「飼料用」或「食用」均為油脂之「用途別」,而非品質別。越南大幸福販售者乃「原料豬油」,得於未精煉前直接供飼料用,亦得於精煉後供人食用。檢察官顯然是混淆了上述區別。

  • 8

    縱原審判決認為「攙偽、假冒」行為所混充之物,須具有健康危害之可能性,亦即攙入之「原料」不得含有害人體成分,而本案被告等所攙假之物,含有害人體健康之重金屬,原審判決置若罔聞,以精煉後的「成品」不能證明有害推翻原判決自己之立論(攙入之物質不得有害),理由自相矛盾。

    回應

    原料油中之重金屬得經精煉程序除去,無所謂攙入有害人體之成分可言。

  • 9

    原審判決迴避說明越南官方文件、「vinacontrol」檢驗報告不實、頂新公司以過期油回收加工等重要事證。

    回應

    Vinacontrol報告並無不實已如第6點所述。而法官亦說明過期品不在檢方之起訴範圍內。

2020                            

2020/11/26

油案台中高分院今更一審宣判。頂新製油公司表示,全案發展至今已有17項新證據可證明工商部出具烏龍函文,相關罪證也都不成立,遺憾法院未進行新證據調查,逕自在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下重判,頂新製油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捍衛清白。

                           

2020/09/16

                           

2020/11/26

公益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捐交通車助基層棒球。有感於「孩子的安全不能等」,啟動國內最大規模的棒球公益,捐助全台11縣市學校,共50輛球隊交通車。

2019                            

2019/11/27

油案彰化地方法院認定大統長基公司故意混攙他種油品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頂新公司,判決大統長基公司及高振利等應連帶賠償頂新製油7725萬2999元。

                           

2019/06/28

油案大統長基橄欖油混油案,法院認定頂新公司及員工均不知情,無罪確定

                           

2019/01/01

公益公益專款信託專戶名稱由魏氏兄弟公益專款改為頂新和德基金

2018

2018/06/13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支持HOTE MASTER將才學堂烘焙錦標賽

2018/05/17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支持系列性飲食教育教師研習課程

2018/04/27

油案頂新油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名,改判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人15年徒刑不等。頂新製油再次聲明,進口之越南原料油,具有產地證明、清櫃證明、越南第三方公正檢驗報告、衛福部查驗合格、取得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許可通知,完全符合台灣國家標準,絕無攙偽、假冒,更沒有危害人體健康或詐欺消費者的情形,將持續上訴爭取清白。

2018/03/07

2018/02/13

油案正義油案二審宣判,改以加重詐欺及違反食安法等罪,判正義總經理何育仁11年徒刑。正義公司聲明再次強調,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遭上游廠商欺騙,是油品事件中的受害者,對於二審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將持續上訴爭取清白。

2018/01/27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支持彰化縣永靖鄉「築夢工程計畫」啟動

2017

2017/12/22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贊助中台灣 10所國中小學基層棒球球具

2017/12/20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贊助1919食物銀行台中園區中央廚房設備

2017/12/19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支持「食公益計畫」贊助10家公益團體

2017/11/14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支持飲食教育國際交流與論壇活動

2017/09/22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高關懷青少年將才學堂烘焙教育計畫啟動

2017/05/20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引進國際知名創業導師帶領專屬台灣人才的創業營

2017/04/27

油案味全油品案經上訴至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定讞,法院認定味全公司受大統長基欺瞞的受害者,純油部分獲判無罪;僅調合油產品因產品包裝標示被認定有罪,改判魏應充2年徒刑,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1年6個月。(魏應充已於同年7月28日執行刑期。)

2017/04/12

2016

2016/12/12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
贊助飲食與文化相關之基金會設立

2016/11/16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
贊助全球華人競爭力基金會仁本社會教育計畫

2016/06/30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
贊助創世基金會營養包專案
贊助人安基金會烤地瓜謀生專案

2016/06/20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
贊助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執行志工培訓計畫

2016/06/15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
贊助中華民國更生少年關懷協會建置實習廚房
贊助喜憨兒基金會送愛到部落專案

2016/06/14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
贊助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食物包專案

2016/04/08

公益魏氏兄弟公益專款
贊助中華兩岸科技人文學術交流協會105年食品安全管理學術研討會
贊助春暉啟能中心烘焙坊製程提升計畫

2016/03/25

油案味全案一審台北法院判決,頂新製油兼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人四年徒刑不等,委任律師表示在遵守法規的情況下的產品標示卻被認定為詐欺等,法院判決仍有多點爭議,並再次強調開庭時已相關證據,自家人也使用味全產品,不可能生產不好的產品,將持續上訴爭取清白。

2016/02/26

油案正義油案一審宣判無罪
正義油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一審判決認定正義公司是因為被上游供應商裕發油脂詐欺,導致購入品質不良之原料油,故判決正義公司無罪,但總經理何育仁人等仍依過失犯遭判刑。

2015

2015/11/27

油案頂新油案一審宣判無罪
頂新油案經彰化地院審理,一審宣判前頂新董事長魏應充及其他五名被告全部無罪,彰化地院判決認定檢方無法舉證越南大幸福的油源有問題,頂新製油透過合法精練程序生產之成品油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且法院委託第三方獨立公正機構重新檢驗確認,頂新製油油品沒有食安疑慮

2015/7/28

油案頂新油案開庭後,彰化地院為釐清原料油問題,於2015年5月至頂新屏東廠油槽抽驗,根據報告數據結果顯示頂新原料油並非回收油或餿水油或地溝油,並且是符合食藥署規範的原料油,完全推翻彰化地檢署認定頂新油品有問題的指控。

2015/01/23

公益頂新履行承諾將30億食安公益基金,正式匯入台新銀行信託專戶,作為未來食安、公益之用。

2014

2014/10/30

油案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油案,以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商會法等罪嫌,起訴頂新製油公司與相關負責人等,但彰化地檢署起訴書等文件,並未認為頂新製油進口之豬油是回收油或餿水油

2014/10/21

油案台北地檢署偵辦味全油案,起訴頂新製油兼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味全中研所品管及檢驗人員共13人,但同樣購買大統長基橄欖油的台糖與福懋油脂公司及人員並沒有被起訴

2014/10/16

公益頂新宣布全面退出台灣油品生產市場,並邀請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作見證人,將捐出30億做為食安公益基金,捐給政府或給賢達組成的專業基金協會,重新擦亮台灣食品王國招牌。

2014/10/10

油案彰化地檢署質疑頂新製油自越南進口之油源有問題,但此批自越南進口的豬油原料,都有出口文件載明「適合人類使用」,也有越南公證行取樣檢驗認證過,進口時也是以食品用途申報,並經食藥署檢驗通過發給許可。

2014/9/3

油案爆發強冠全統香豬油事件,味全公司經查上游發現受害,第一時間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並將相關產品下架回收。

2013

2013/11/03

油案味全公司21項油品經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皆通過棉籽酚及銅葉綠素檢驗,證實安全無虞,衛福部也公告味全公司銷售健康廚房系列產品均合格,但為配合主管機關釐清事實,仍主動自行下架部分食用油產品。

2013/11/02

油案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坦承曾將問題油品賣給台糖、福懋油脂與頂新製油公司,在此之前味全公司已自行將相關產品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確認,以釐清是否遭大統長基矇騙使用到問題油品。

2013/10/28

油案大統事件爆發後,味全公司才知道委託頂新製油代工之油品,原料來自大統長基公司,立即主動將產品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加以確認是否受波及。

2013/10/16

油案大統長基公司經查將低價油混攙於橄欖油中,並添加銅葉綠素混充為百分之百自西班牙進口的橄欖油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