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國民年金保險,簡稱國民年金、國保,法源依據《國民年金法》,於2007年7月2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是中華民國於2008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的納保對象為未參加軍保、公教保、勞保、農保的25歲以上未滿65歲中華民國國民。 簡介编辑國民年金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2013年7月23日衛生福利部成立以前為內政部),並委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國民年金的法源依據《國民年金法》,於2007年7月2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2007年8月8日總統令公布,2008年10月1日施行。 國民年金目的在保障25歲以上、未滿65歲,且未參加軍人保險(軍保)、公教人員保險(公保)、勞工保險(勞保)、農民健康保險(農保)之國民,於發生老年、身心障礙、生育及死亡事故時,本人及遺屬之基本經濟生活。 國民年金開辦编辑1.國民年金為中華民國第一個以年金制度辦理的社會保險。2.整併相關津貼並兼顧現有權益保障,並與「勞保年金制度」銜接。3.將未能享有軍、公教、勞、農保等職域性社會保險的國民,納入國民年金保險保障。沿革编辑
納保编辑
給付類型编辑國保之保險事故分為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及死亡4種,保險給付項目計有: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等5種。具津貼性質的年金項目為: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年資計算方式编辑
保費编辑保險費計算方式编辑
辦理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保險費計算方式编辑辦理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申請條件: (一)全家月平均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消費支出1倍者。 (二)全家月平均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2倍,且未超過消費支出1.5倍者。
利息编辑1.未於規定期限繳納保險費的人,政府會酌徵延利息。2.計算方式:自應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至完納前1日止,每逾1日,以每年1月1日之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按日計算。3.利息免徵:依前項規定計算之利息,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得予免徵。月投保金額编辑
保險費率编辑
繳款單寄發與繳納编辑
保費補助编辑
無力繳納保費的人可以有下列選擇编辑1.保費補助:經濟困難者,可向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審核通過由政府補助55%~70%保險費。 2.分期繳納:「欠費總額達新臺幣3,000元以上」且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50萬元以下者,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分期繳納。3.十年內補繳:保險費在繳款期限過後,10年內都可計息補繳(超過10年就不能補繳,也不能計算年資)。國民年金保費如果超過10年緩繳期的影響编辑1.不計算保險年資:將來以年資計算可領取的給付金額會比較少,從來沒繳費的人將無給付可領。2.逾10年不能補繳:10年內的欠費可計息補繳,欠費超過10年視同放棄該期間的國保權益。 3.給付終身只能領B式:有逾10年欠繳保險費情形者,無法領取具有基本保障金額的A式老年年金。給付方式编辑自得請領之日起,應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提出申請。以下對於國民年金的各項給付的條件做說明。 老年年金编辑對於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且有年資的民眾於年滿65歲時,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核發標準共有A、B兩式: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编辑97年10月1日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後,為維護原領取「敬老福利生活津貼」(97年9月30日廢止)者的既有權益,故整併該津貼並改以「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名稱接續發給,屬補充性的福利津貼性質。國民年金保險開辦時已年滿65歲(32年10月1日(含當日)前出生)的國民,若無下列任何情形之一者,可以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3,772元(109年1月起由新臺幣3,628元調整為新臺幣3,772元)。
原住民給付编辑年滿55歲未滿65歲之原住民,在國內設有戶籍,無下列情況之一,每人每月可以請領新臺幣3,772元(109年1月起由新臺幣3,628元調整為新臺幣3,772元)。
身心障礙年金编辑被保險人在國民年金保險加保期間,遭受傷害或疾病,達重度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非重大傷病卡),經治療終止症狀固定或是再行治療不能期待復原, 需經身心障礙醫療機構評定無工作能力。 如同時符合勞、公教保、軍保、農保的身障給付,僅能擇一請領。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编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是被保險人在參加國保前,已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非重大傷病卡)或證明,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定為無工作能力, 且在國內居住,每年居住超過滿183天。 無下列任何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每月新臺幣5,065元(109年1月起由新臺幣4,872元調整至新臺幣5,065元)的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遺屬年金编辑
喪葬給付编辑
生育給付编辑
特殊情況不得給付编辑
罰則编辑
其他情形是否不得給付之疑問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註解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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