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結婚後的女兒就是別人家的孩子了,再也不是自己的女兒了。那等父母老了,嫁出去的女兒有沒有撫養的義務呢?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所以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是已經出嫁的女兒,也是需要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的。 但是生活中,真的是每個女兒都會贍養自己的爸媽嗎?我採訪了四個80後,聽聽他們的回答。 劉女士34歲:不會贍養,但是會經常去看看老人家,逢年過節也會給些錢 我們家我最大,還有個弟弟也成家立業了,在我們農村裡,女兒是沒有贍養父母的責任的,家裡有兒子,一般都是兒子負責他們的養老。 況且現在爸媽還只有五六十歲,還沒到那種需要人照顧的時候,我們現在也不會擔心他們的養老問題。再加上我已經嫁出去了,現在是別人家的兒媳了,有自己的家需要照顧,有自己的公婆要孝敬,爸媽這邊也不太能顧及的上。 但是逢年過節沒事的時候,我還是會經常帶著老公孩子,來看望他們兩個老人家的。買些補品水果,給他們幾百塊錢,讓他們想吃些什麼自己買,自己挑。至於贍養這件事,應該是我弟弟操心的事。 吳女士32歲:我是雙女戶,贍養爸媽肯定是我的責任 爸媽就只生了我和姐姐兩個女孩子,至於為什麼不生個男孩子,我們也不知道。小時候爸媽給我和姐姐的愛是一樣的,她有什麼衣服我也有,她有什麼吃的我也照樣有。 現在長大了,我和姐姐都嫁人了,但是姐姐嫁的比較遠,沒有辦法經常回來看望爸媽,我嫁的近,會經常去看望他們兩個老人。 現在爸媽還能動,能自己掙點錢當生活費,平時什麼買電器,買櫥櫃的錢都是我和姐姐出的,逢年過節,我和姐姐每人也會給爸媽一些壓歲錢,算是這麼些年來報答他們吧。 至於兩個人老了以後,我會搬的近些,好照顧他們兩個人的飲食起居,也可以和姐姐輪流來照顧他們,實在不行我們就花錢,請保姆照顧他們。總之,給他們養老是我的責任,推脫不了。 李女士38歲:弟弟家窮,我們家好過些,能幫一把是一把 我當年嫁給老公的時候,娘家這邊就基本上沒有什麼嫁妝,好在老公對我挺好的,不是很在意,現在我們夫妻倆的生活水平也上去了,也幸福了。 家裡原本就窮,一直供弟弟讀完大學,他出來也沒找到一份像樣的工作,積蓄也沒有,房子車子也沒有,我這個做姐姐的也替他著急啊。 至於說爸媽的養老問題,我和丈夫也商量過了,他也同意,能幫一把就幫一把。況且兩個老人把我養育大,還沒好好孝順他們,就被我老公占盡了便宜,免費娶回家。養老,能盡力幫就盡力幫吧,我出錢,弟弟多陪陪他們,我有空去望望,也很好。 趙女士33歲:養老,找我們?不可能的,當初沒把我當女兒,養老也不可能 我們家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家裡什麼好的都會給弟弟。當年結婚的時候,老公彩禮好幾萬,但是爸媽陪的嫁妝就幾千塊錢,後來我問他們錢哪去了,他們說你做姐姐的彩禮錢,留給以後弟弟結婚用。 後來老家拆遷,分了十幾萬,但是爸媽從來沒有說給過我一分錢,我們家生活水平,也只是普普通通,並不是什麼富翁,不缺錢。但是爸媽的做法讓我覺得寒心,既然你們那麼看重兒子,以後的養老當然要 靠兒子啊。 雖然我平時也還會回娘家,但是心裡早有芥蒂,怎麼都不舒服。我在想自己到底要不要贍養養育自己這麼多年的爸媽,雖然他們對我的態度很差,但畢竟拉扯大結婚生子也不容易,我覺得走一步看一步吧。 四個人對於有沒有義務贍養自己爸媽,回答各不一樣,但是都很真實。願意贍養,但是會量力而行,有錢的就多出點錢,沒錢的就多抽點時間陪陪。而又的則是爸媽把她當做「潑出去的水」,養老了才想到是女兒,她的心裡有些接受不了。 但總之,有兒子的,贍養重任肯定會落在他的肩上,作為女兒,有能力的就幫一把,沒能力的就算了;沒兒子的,贍養爸媽的重任就會落到女兒頭上,逃也逃不了。 我們作為兒女的,當爸媽老的時候,能贍養就盡力幫忙,畢竟爸媽養我們小,我們養他們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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