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機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亦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但應開啟警示燈。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六、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九、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一、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另設有標誌、標線者,並應依其指示行車。 十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十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時,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前項第二款之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道為外側車道。 (一)機車行駛的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禁行機車道:告示本車道禁止機車通行。 (二)未設置標誌或標線規範機車行駛車道的路段,請依下列規定: 1.已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 (1)雙向道路得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2)單行道道路得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2.未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得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得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三)機車專用道:僅限於機車行駛,其他車輛及行人不得進入。 (四)機車優先道:指示機車優先行駛的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五)機車停等區: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停等範圍,其他車種除綠燈亮時可行駛通過外,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 (六)機車兩段式左轉 1.機車行經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待轉區之交岔路口左轉,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之左轉待轉區等待左轉,等該方向號誌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轉。 2.機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以上道路,均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在在3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這個討論中,有超過5篇Ptt貼文,作者ashianQQ也提到 想請教有類似經驗的版友 以下我方為機車,對方為汽車 https://youtu.be/sCsPOjgHNxI https://youtu.be/Wmp5Mr1y4-8 我方於機車道直行 對方於主車道直行,行經路口前被前方待左轉車輛卡住,直接未打方向燈且未注意後方來車,向右側機車道切過來 我方因右側就是路肩,遇對方突然鬼切換車道迫近且未打方向燈,我方左後側就這麼被對方右前... 在3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在3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的PTT 評價、討論一次看[問題] 車禍肇責大概比例 有行車記錄器想請教有類似經驗的版友 以下我方為機車,對方為汽車 https://youtu.be/sCsPOjgHNxI https://youtu.be/Wmp5Mr1y4-8 我方於機車道直行 對方於主車道直行,行經路口前被前方待左轉車輛卡住,直接未打方向燈且未注意後方來車,向右側機車道切過來 我方因右側就是路肩,遇對方突然鬼切換車道迫近且未打方向燈,我方左後側就這麼被對方右前車頭給A Re: [討論] 為了安全,你應該反對區間測速如果這個理由可以成立,那整條路上放滿前有測速照相告示牌不就更好笑 事實上一條路可以開多快是"那條路讓人開多快";嫌駕駛人開太快? 要嘛就是用工程方式讓人自然降速,不然就是弄交通號誌來強制處理 不是要駕駛人一直盯著自己的儀表板開車好嗎。 而且山路上彎道前面會放個三角形左(右)彎;有心的話加上建議速限就好了 3. [新聞] 「待轉大富翁」又來了!平安夜大遶境「待轉大富翁」又來了!平安夜大遶境 目標鎖定新北耶誕城 2021/12/24 16:26三立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為表達不滿機車需要代轉轉彎及路口代轉格設置不當,在臉書預告, 今天(24日)晚間6時30分開始,將在新北耶誕城周邊路段,也就是板橋區縣民大道、新 府路口展開「待轉大遶境 誕辰大歡慶」活動來表達訴求,新北市警方獲報後,也已嚴密 規劃勤務嚴陣以待。 Re: [閒聊] 機車待轉區真的可以廢了: 我個人也覺得台灣的交通很奇怪,強制兩段式明明效率超低又多餘,卻又不肯改變 : 例如下面這個路口: : https://imgur.com/k2vor7F : 明明同一時間只會有一個方向的車流,直接左轉也不需要等對向直行先過 : 但就是擺了待轉牌在這裡,表示強制兩段左轉,這設計就令人匪夷所思。 : 全台設計不合理的地點一定不只這裡,幾乎有路口的地方都會有類似的問題。 [新聞]科技總座「螃蟹式右轉」拒檢逃逸…被逮喊科技總座「螃蟹式右轉」拒檢逃逸…被逮喊:前方小黃違停!警打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201/2155811.htm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李姓某科技公司總經理2020年9月6日下午4時許,開車行經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復 興南路一段路口處(SOGO百貨忠孝館前)時,未先從快車道駛入外側車道,直接橫切右轉 ,遭警方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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