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之刑罰規定 / 律師 吳英志 總編輯法學博士范國華主持律師 關於商業會計法刑罰條款之規定,見於該法第71條、第72條、第73條、第74條及第75條,一一臚列如下: 商業會計法第71條(以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 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商業會計法第72條(違法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 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商業,其前條所列人員或以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有關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故意登錄或輸入不實資料。 二、故意毀損、滅失、塗改貯存體之會計資料,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三、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登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四、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商業會計法第73條(減刑) 主辦、經辦會計人員或以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有關人員,犯前二條之罪,於事前曾表示拒絕或提出更正意見有確實證據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商業會計法第74條(違法代他人處理商業會計事務) 未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資格而擅自代他人處理商業會計事務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經查獲後三年內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商業會計法第75條 未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資格,擅自代他人處理商業會計事務而有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依各該條規定處罰。 立委柯建銘被控擔任全民電通公司總經理時,涉嫌私下向隆元公司約定以二千萬元購入隆元股票,製作不實的合約書,以成交價三千二百萬元向全民電通會計人員申報。新竹地院昨一審終結,柯建銘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名,判刑一年,減刑後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柯建銘聽到他被判刑一年,相當生氣地說,此案在法定追溯有效期前兩周起訴,「根本是政治操作、特偵組硬搞!」他不服判決,一定會上訴到底。 判決書指出,柯建銘十二年前擔任全民電通總經理,因個人資金需周轉,向林姓友人借一千兩百萬元支票,柯再將其交給全民電通籌備處負責人,換成一千兩百萬的現金,全民開發後來因故未能成立。 柯建銘為償還債務,於是以全民電通名義、短期投資附買回方式,指示不知情的黃姓與陳姓會計人員,以一千二百萬元應收票據併現金二千萬元,作價共三千兩百萬元購買隆元國際公司股票,實際上隆元股票的交易只需兩千萬元。 兩名會計師在製作全民電通八十六、八十七年度財務報表時,以關係人交易事項登載與實際交易價格不符之股票交易事項。八十七年支票跳票後,柯建銘私人一千兩百萬元債務,在此情形下被沖銷,導致全民電通損失一千兩百萬元。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你好, 您朋友所涉商業會計法第71條與稅捐稽徵法第41條法定刑均為5年以下之罪,若你朋友僅係人頭,又無因此獲利,原則上可以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或者請求法官給予緩刑. 有前科當然會有影響,若先前曾被受有徒刑之刑執行,於五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之刑,為累犯.會因此加重其刑1/2. 若無累犯之情況,亦將影響檢察官或法官是否給予緩起訴或緩刑之意願. 倘有任何問題,歡迎再予詢問. 周兆龍律師 在違反商業會計法刑責這個討論中,有超過5篇Ptt貼文,作者IS0987也提到 不得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違者視為廣告文,處分水桶九十日以上並退文。 不得張貼或轉錄無關本板之新聞,違者水桶一年以上並退文。 連結超過一行應縮網址,內文應含新聞作者及日期,並應自行撰寫二十字以上心得, 心得不得置於內文或連結之前,不得張貼超過90日之新聞,違者逕予刪除處分。 內文和連結之間無明顯分隔因而無法判定心得字數而遭砍除者,歸責於貼文者。 以上說明文得以Ctrl+Y全數刪除。 > -... 違反商業會計法刑責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違反商業會計法刑責的PTT 評價、討論一次看[新聞] 炒房關三年逆轉?內政部急收重拳不得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違者視為廣告文,處分水桶九十日以上並退文。 不得張貼或轉錄無關本板之新聞,違者水桶一年以上並退文。 連結超過一行應縮網址,內文應含新聞作者及日期,並應自行撰寫二十字以上心得, 心得不得置於內文或連結之前,不得張貼超過90日之新聞,違者逕予刪除處分。 內文和連結之間無明顯分隔因而無法判定心得字數而遭砍除者,歸責於貼文者。 以上說明文得以Ctrl+Y全數刪除。 [新聞] 美光控告聯電侵害營業秘密 我國二審判聯美光控告聯電侵害營業秘密 我國二審判聯電罰金2000萬 https://bit.ly/3fZbxgr 美國美光 (Micron) 控告聯電,主張聯電透過挖角美光前員工,竊取美光的營業祕密案件 。我國智慧財產法院於2022年1月27日撤銷原判決,改判聯電協理戎樂天無罪、美光前主 管何建廷和王永銘6個月至1年不等徒刑,得緩刑;聯電則處罰金2000萬,緩刑2年。全案 可上訴。 [新聞] 南韓嚴防中挖角 建工程師資料庫2022年2月7日 根據日經新聞報導,南韓將建立晶片工程師的資料庫,便於監測他們的國內外行蹤,以防 止中國企業的挖角行動,避免尖端技術流入外國手中;此舉是南韓跨部會政府機構增強智 財權保護五年計畫的一環,這些部會包括產業部、司法部、南韓智財權辦公室及國家情報 局(NIS)。 [新聞] 女童溺水昏迷死亡 幼兒園負責人等3人遭判女童溺水昏迷死亡 幼兒園負責人等3人遭判刑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5日電)新北林口區某幼兒園108年發生女童溺水昏迷事件,女童 1年多後過世。法院認定當時園方未聘僱及安排妥適人力,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張姓負責 人等3人各8個月到1年不等徒刑。 |